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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维权

孕期被要求签风险自担承诺书,不签就失去项目资格合法吗?

竹子 2026-5-28 02:55 23 浏览 1 回复
本社区内容仅供交流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建议咨询持牌律师或当地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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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一名怀孕五个月的员工,一直在公司核心项目组工作,平时表现良好。最近公司有一个重要出差项目,领导突然要求我签署一份《风险自担承诺书》,内容是‘本人已知悉孕期身体风险,自愿参与项目,若发生任何意外或健康问题,责任自负’。我提出疑问后,领导表示如果不签,就视为不适合继续参与该项目,后续绩效考核和晋升都会受到影响。我担心这属于变相逼迫孕妇主动放弃岗位。我已经向HR咨询过,对方未明确表态,只说‘公司有管理自主权’。我本人并不想放弃工作机会,但也不愿承担本不该由我承担的风险责任。请问,用人单位能否以孕期为由,强制要求员工签署此类免责文件?这种做法是否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我想要一个明确的法律定性,以及后续该如何应对,是否可以主张该承诺书无效并要求恢复项目参与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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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现在最关键的风险点】
你当前面临的核心法律风险在于,用人单位以孕期为由要求你签署具有免责性质的承诺书,实质上构成对女职工特殊保护权益的侵害。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作业。若你所参与的出差项目存在明确的健康风险(如高强度体力劳动、长时间飞行、高海拔环境等),则公司本应主动调整岗位或安排替代性工作,而非通过要求签署免责文件来规避责任。更关键的是,该承诺书内容将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劳动安全责任转嫁于你个人,违背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关于禁止用人单位因怀孕而降低待遇或限制发展机会的规定。若你被迫签署,后续可能被认定为‘自愿放弃权利’,但此类放弃在法律上无效,且公司仍需承担管理失职的法律责任。

【先把事实补齐(你需要再补充哪些信息)】
为准确评估法律风险,你需要补充以下事实细节:第一,该出差项目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强度、工作环境(如是否涉及长途飞行、高海拔、高温高湿、长时间站立或负重等);第二,公司是否已对你进行过孕期健康评估,是否有医学建议明确你不宜参与该类工作;第三,该项目其他非孕期员工是否均需签署相同承诺书,还是仅针对你一人;第四,公司是否提供过替代性岗位或调整方案,你是否曾主动提出调岗请求;第五,该承诺书的签署是否为强制性流程,是否有书面通知或会议记录明确告知不签则取消资格;第六,你是否在签署前收到过公司关于风险的具体说明,以及是否知晓相关风险的医学依据。这些信息将决定该行为是否构成区别对待或变相辞退。

【证据清单(按优先级)】
首要证据为《风险自担承诺书》原件或扫描件,需重点保留其签署时间、签署地点、是否有见证人或录音录像记录。其次,收集你与领导、HR之间的沟通记录,包括微信、邮件、会议纪要等,特别是对方明确表示‘不签就失去资格’‘影响绩效’‘晋升受限’的表述。第三,调取你所在岗位的岗位说明书、项目任务书、出差行程安排表,用以证明工作内容是否属于高风险作业。第四,收集你孕期体检报告、产检记录,尤其是医生是否建议避免特定工作环境或体力劳动。第五,获取同项目其他员工的岗位安排情况,对比是否存在差异化对待。第六,如曾提出调岗申请,保留书面申请及回复记录。以上证据应按时间顺序整理,形成完整证据链。

【可执行路径(按时间顺序)】
第一步,立即停止签署任何未明确风险来源和法律后果的文件,书面记录公司要求签署的全过程。第二步,向公司HR提交正式书面申请,要求说明签署该承诺书的法律依据、风险评估依据及替代方案,并要求书面回复。第三步,若公司未在5个工作日内回应,或回复内容模糊,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提交书面投诉,附上证据材料,请求介入调查。第四步,同步向公司工会(如有)反映情况,请求组织协商或调解。第五步,如公司仍拒绝调整或威胁处罚,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该承诺书无效,并要求恢复项目参与资格及赔偿损失。第六步,若仲裁结果不利,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用人单位侵害女职工特殊保护权益。

【容易踩的坑】
第一个常见误区是认为‘自愿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497条,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且涉及人身安全的免责条款不受法律保护。第二个误区是忽视证据保存,仅依赖口头承诺,导致维权时举证困难。第三个误区是误以为只要不签就自动失去资格,实则公司若以不签为由剥夺工作机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四个误区是过度依赖HR口头答复,未留存书面记录,使后续维权缺乏依据。第五个误区是拖延时间,错过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导致权利无法主张。第六个误区是自行辞职或消极应对,可能被认定为放弃权利,丧失主张资格。

【一句话结论】
用人单位不得以孕期为由强制要求女职工签署风险自担承诺书,该行为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承诺书内容无效,你有权拒绝签署并要求恢复项目参与资格,同时可依法主张权利。

不构成法律意见。
请尽量写清楚事情经过、时间、地点、对方做了什么、你现在想解决什么问题。不要填写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完整住址、电话等敏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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