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装修噪音:物业同意不等于邻居只能忍
周末早上8点,电钻声突然响起,邻居群炸了。有人投诉,物业回复:‘装修合同里写了允许施工时间,我们已审批。’这话听着合理,但真能成为邻居忍耐的正当理由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63条,城市市区内,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在中午12点至14点、晚上20点至次日早晨6点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即使物业同意,也必须遵守法定禁噪时段。周末上午8点仍在禁噪时段内,装修行为本身已涉嫌违法。
物业的‘合同授权’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若装修合同中约定的施工时间违反法定禁噪规定,该条款无效。业主不能以‘有审批’为由拒绝承担噪声扰民责任。
建议:若遇此类情况,可先向物业书面提出异议,要求其督促整改;若无效,可拨打12369环保热线或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投诉,保留录音、视频等证据。必要时,可联合其他受影响业主向法院提起相邻权纠纷诉讼,主张停止侵害、赔偿精神损害。
提醒:法律保护的是合理权益,不是单方便利。装修不是‘自由施工’,噪音扰民需依法承担后果。请根据实际情况核实当地具体执行标准,避免误判。我们倡导理性维权,也鼓励邻里协商,但底线是守法。您家是否也遇到类似问题?欢迎分享应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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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物业审批不能替代法定禁噪规定。即使合同允许,施工时间仍需符合《噪声污染防治法》第63条。建议保留证据并依法投诉,必要时可联合维权。
相邻权纠纷中,持续性噪音扰民可主张停止侵害。若物业未尽管理义务,业主可追究其管理责任。维权时注意固定证据,如录音、视频、证人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