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孕期员工签风险自担承诺书,不签就排除核心项目,合法吗?
我是一名怀孕五个月的员工,目前在公司负责一个核心项目。前段时间领导口头表示会照顾孕期员工,但最近项目需要出差,突然要求我签署一份《风险自担承诺书》,内容是‘本人已知悉因怀孕可能带来的身体风险,自愿参加项目,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我拒绝签署后,领导明确表示我将不再适合参与该项目,后续绩效考核和晋升机会也会受到影响。我已向HR咨询,对方未明确表态,只说‘公司有管理自主权’。我已保留了承诺书原件和沟通记录。作为孕期员工,公司能否以‘风险自担’为由,变相排除我参与重要工作的权利?这种做法是否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我想要一个明确的法律定性,以及是否可以主张公司行为构成变相歧视或违法解除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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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最关键的风险点】
当前你面临的核心法律风险在于,公司以孕期为由,通过签署所谓‘风险自担承诺书’的方式,实质上剥夺你参与核心项目的机会,构成对孕期女职工的变相歧视。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也不得安排孕期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你已怀孕五个月,属于法律明确保护的孕期阶段,公司以‘风险自担’为由排除你参与项目,实质上是将孕期视为工作能力的减损理由,违反了劳动法对孕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原则。若公司后续以‘不签承诺书’为由取消你绩效考核、晋升机会,可能构成事实上的降职、调岗或变相解除劳动合同,需立即警惕并留存证据。
【先把事实补齐(你需要再补充哪些信息)】
为准确评估法律风险,你需要补充以下关键事实:第一,该项目是否属于你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范围,或是否为公司明确分配给你且有书面记录的项目;第二,公司是否有其他未怀孕员工参与该项目,若有,他们是否也需签署相同承诺书;第三,你此前的绩效考核记录、晋升记录及岗位职责说明,以判断公司是否在你怀孕后出现明显区别对待;第四,你与领导沟通时的完整录音或文字记录,尤其是对方明确表示‘不签就排除核心项目’的原话;第五,公司是否曾就类似项目安排其他孕期员工,其处理方式是否一致。这些信息将决定公司行为是否构成系统性歧视或个别化打压。
【证据清单(按优先级)】
优先收集并固定以下证据:第一,承诺书原件及签署过程的完整记录,包括你拒绝签署的书面或语音记录;第二,与领导沟通的全部录音、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特别是对方明确表示‘不签就排除项目’‘影响绩效’‘晋升机会’等关键语句;第三,你参与项目的工作记录、任务分配邮件、会议纪要、项目进度报告等,证明你实际承担核心职责;第四,你过往的绩效考核结果、晋升申请记录,与怀孕后对比是否存在异常变化;第五,公司其他员工(尤其是同岗位、同级别)在类似项目中的安排情况,尤其是是否怀孕员工被排除在外;第六,HR口头回复的录音或文字记录,尤其是‘公司有管理自主权’的表述,该表述本身可能构成违法抗辩的依据。
【可执行路径(按时间顺序)】
第一步,在收到承诺书后7日内,向公司HR及上级主管发送书面异议函,明确拒绝签署,并说明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孕期女职工不得被排除于正常工作之外。第二步,立即启动证据保全,对所有沟通记录、工作文件进行备份,建议使用公证或第三方云存储平台保存原始数据。第三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提交书面投诉,要求调查公司是否构成对孕期女职工的歧视性安排。第四步,若监察部门未及时处理或公司持续打压,可在60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公司行为构成违法调岗、变相降薪或变相解除劳动合同。第五步,若仲裁支持你的主张,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视情况追究公司管理责任。
【容易踩的坑】
第一,不要在未保留证据的情况下口头回应公司要求,任何沟通都应通过书面或录音方式留存;第二,避免在公司压力下签署任何文件,即使表面是‘自愿’,也因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第三,不要因担心影响关系而放弃维权,孕期保护是法律赋予的不可放弃的权利;第四,警惕公司以‘项目需要’为由进行合理化解释,需核实是否存在其他员工同样被要求签署,若无,则明显构成区别对待;第五,不要忽视HR的模糊表态,‘管理自主权’不等于违法免责,该说法在司法实践中已被多次认定为无效抗辩。
【一句话结论】
公司以孕期为由要求签署风险自担承诺书并排除你参与核心项目,已构成对孕期女职工的变相歧视,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你有权依法主张公司行为违法,并可申请仲裁或投诉,要求恢复岗位、赔偿损失。
不构成法律意见。